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成工业尾气(废气)回收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确保实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1)贯彻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标准。
(2)负责确定与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方针、目标。
(3)负责确定标循环经济准化试点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4)决定公司重大标准科研工作和提供资源支持。
(5)负责对试点标准体系的管理评审。
(6)鼓励、表彰为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进行惩罚。
2、副组长职责
(1)负责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审查与企业方针目标有关的标准化任务和指标、计划与规划。
(3)监督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类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持续改进工作。
(4)审定和发布公司的重要标准,审批标准化工作奖罚方案。
(5)定期听取循环经济标准化推进组的工作汇报。
(6)负责公司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开发决策。
3、成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编制和基础标准或通用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本部门循环经济标准的制(修)订、发布实施工作。
(3)帮助、指导公司各单位对口专业的标准制(修)订的发布和实施工作。
(4)收集对本部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改进。
(5)按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负责本专业标准体系的社会确认的有关工作。
(6)统一归口管理本部门标准,负责标准的备案和归档工作,收集国内外有关专业标准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传递到使用部门。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日